食品科学 ›› 2006, Vol. 27 ›› Issue (5): 270-275.
任端平, 潘思轶, 薛世军, 何晖
REN Duan-Ping, PAN Si-Yi, Xue-Shi-Jun, He-Hui
摘要: 我国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表现是:产地环境污染较为严重;食品生产加工水平还处于较低阶段;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国外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违法手段呈现恶意性、严重危害性和多变性;假冒伪劣食品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导致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不足;食品出口受阻,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构建并不以食品安全为目的;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强调以制裁为特征的“强法”,忽视以强调纲领、政策和原则为特征的“软法”;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尚且没有法制化,食品安全公共管理部分职能缺失;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横向与纵向的交叉和冲突严重;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以及强制性标准的法律性质和法律位阶的模糊不清。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的构想: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清理和完善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