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 ›› 2000, Vol. 21 ›› Issue (12): 200-205.
金宗濂
JIN Zong-Lian
摘要: 第三代保健食品是指不仅经过严格的动物和人体实验证实该产品具有某项保健功能,而且还需查明具有该项功能的功能因子的构效、量效关系及其作用机理。日本厚生省要求特殊用途保健食品的每一个产品必须明确其功效成分。而且在厚生省功能食品委员会下设的12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是以功能成分的类别划分的。美国的“设计食品”也是在明确了功能成分的构效和量效关系后进行功能设计的。总之,一些发达国家的功能食品主要是第三代产品。而我国迄今批准的3000余个产品,90%以上是第二代产品。因而要直追国际先进水平,必须要加强对功能因子的研究和剖析工作。特别是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当将研制和开发第三代功能食品作为奋斗目标。